来看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
为了提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的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更好的满足广大申请者的需求,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对2009年12月发布的《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关注留学的同学都知道,我们在选择意向院校的时候,除了排名、学费、专业、周边环境这些主要因素会直接影响我们的选校结果,还有一个就是:这个学校是否得到教育部认证?
这个因素非常重要,举个例子:如果你高中毕业去国外一所大学读本科,如果这所学校在教育部的认证范围内,则表示国家承认你的海外学历;反之,就算你学成回国,在中国的学历认证中,也依旧是高中毕业。
但现在基本招收中国留学生的大学大多数都在认证范围内,大家在选择机构为自己选校的时候也一定要在申请之前问清楚。
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对2009年12月发布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进行了限定;
2、与所有申请人签署《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使用协议》;
3、对不同国别/类别的学历认证评估周期进行了调整;
4、取消了申请材料中对文凭证书中文翻译件的要求;
5、取消了认证书补办、换版本的服务内容,对认证复议的时限进行了修改;
6、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信息的申请人将进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涉假行为名单”,中心将推动与相关部门共享认证数据并将涉假行为失信记录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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